22日,湖南省質監局稽查總隊對位于長沙市雨花區洞井鎮桃花村山溪橋組的長沙明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屬于非法生產,同時涉嫌欺詐消費者。
22日上午,記者隨同執法人員來到長沙明橋建材有限公司時,該公司一臺大型水泥車剛剛進貨回來等待卸車分裝?,F場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已經分裝好的成品水泥上標注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為XK08-00102106,這是株洲化工集團誠信有限公司石峰水泥分公司的生產許可證。但是經過執法人員調查,石峰水泥公司根本就沒有對其進行授權。
在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包裝水泥的編織袋沒有覆膜,老板卻表示對此完全“不懂行”。執法人員說,水泥包裝袋需要覆膜,這是國家強制標準。因為包裝沒有覆膜的水泥很容易受潮,一旦使用受潮水泥,將直接影響建筑物的質量安全。
此外,執法人員還發現,水泥包裝袋上標注的是“旋窯”工藝,其實采用的是已經被淘汰的“立窯”工藝;生產單位號稱是“中鹽湖南”,其實沒有這個單位。而且,該公司包裝袋上既沒有廠址,也沒有生產日期。公司名稱為“明橋”,但包裝袋上卻標注了“坪塘”兩個大字,涉嫌假冒坪塘水泥標識,誤導消費者。
【來源2014/08/24瀟湘晨報 儲文靜 李瑞】